铜陵学院学生考勤暂行规定
一、学生应该按铜陵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,按时报到注册。准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。上课、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晚自习、早操、运动会、劳动、军训、形势任务教育、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,应该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视作无故缺席(缺席一天按四学时计)。
二、学生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:
学生因病、因事请假者,应该事先填写请假单,并附上有关证明,到系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。
因病请假:应该提交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。
(1)病假一周以内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,报系办公室备案;
(2)病假一周以上未超过两周者,由系主管领导批准;
(3)病假超过两周者经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。
因事请假: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,填写请假单,并附上有关证明,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,到系办公室,办理请假手续,除紧急事故外,不得事后补假。
(1)事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,报系办公室备案;
(2)事假三天至一周由系主管领导批准;
(3)事假超过一周者,由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报教务处审批。
三、学生考试(包括补考)期间请病、事假者,不论时间长短,应由系主管领导批准。报教务处备案。
四、学生在外地进行教学活动期间需请假者,应由领队教师批准,回校后由领队教师到系办公室备案,按规定应到教务处备案的,由系办公室人员到教务处备案。
五、学生因公请假一周以内者由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报告、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,送教务处备案,公假超过一周者,经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,送教务处会签后,报主管院长批准。
六、学生请假期满,应及时到系办公室销假,否则视作无故缺席。
七、凡未请假、请假未准、超过假期或申请休、退、转学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第一条所规定的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,以及未按时报到、注册者,均视作无故缺席;迟到、早退三次作一学时计。
八、对无故缺席学生应视情节,按《铜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。
九、学生考勤工作由学生班干部负责,每周向本班辅导员报送一次考勤表;各系每月将学生考勤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处。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,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。
铜陵学院教务处
二 ОО六年八月修订 |